上海外国语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说明
根据《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市考籍规定》)的相关要求,为方便考生了解并办理省际转考相关手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上海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上外”)主考专业的省际转考工作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考籍转入
(一)英语专业(专升本)
1.拟转入的课程须为全国统考课程,其课程名称、代码与上海市现行专业考试计划一致。1999年之前取得的外省课程成绩,不予接收。
2.建议考生在办理转入手续前,先与上外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上外自考办”)联系,确认拟转入课程是否符合要求。
3.以下情形不予接收:
(1)外省(区、市)在1月或7月单独组织考试的专业课程成绩不予接受。
(2)以下课程不予接收:英语听力与口译、第二外语(日语)、欧洲文化入门、英语词汇学、英语修辞学、二语习得概论(英语)、跨文化交际(英语)。
(3)非英语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时需加考的课程不予接受:英语听力、英语口语(二)。
(二)日语专业(专升本)、应用日语专业(专科)
1.可接收的转入课程:公共政治课、2025年之前命制的全国统考课程《现代汉语》。
2.不予接收的课程:除上述可接收课程外的所有专业课程。
(三)转入办理流程
1.查询转入信息:考生在外省(区、市)办理完成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后,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shm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籍转入信息。
2.考生根据上外自考办在考生服务平台的反馈信息办理转入确认手续。
具体办理日期以上外自考网(http://zk.sce.shisu.edu.cn)公布的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的3月和9月。
3.逾期处理: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转入确认的,相关转入材料将按程序退回原转出地。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为避免考生在两地交叉考试造成考籍管理问题,根据《市考籍规定》精神,上海市在籍考生原则上不得中途到外省市借考。对于到外省市借考取得的课程成绩,不予办理考籍转入。
二、考籍转出
(一)办理前提
考生在申请转出前,应自行了解并确认拟转入地(省、区、市)关于接收自学考试考籍的相关政策,特别是其对我市合格课程成绩的认可度。
(二)办理时间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外自考办申请办理转出手续。具体办理日期以上外自考网(http://zk.sce.shisu.edu.cn)公布的时间为准,一般为每年的1月和7月。
(三)申请所需信息
办理转出申请时,考生须在《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填报以下信息:
1.在上外的准考证号;
2.拟转出的课程名称及代码;
3.目标转入地(省、区、市)名称;
4.在目标转入地使用的准考证号;
5.在目标转入地所报考的专业名称、专业代码及专业层次。
6.考生根据上外自考办在考生服务平台的反馈信息办理确认手续。
7.逾期处理:未在规定日期内办理转出确认的,将取消本次转考申请。
8.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9.已经取得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校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四)不得转出的情形
根据《市考籍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课程成绩不得转出:
1.通过免考(或学分互认)方式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
2.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其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3.毕业论文成绩。
三、市内考籍调整
在上海市范围内,考生因主考学校或专业变更需办理考籍调整的,无需单独办理手续。相关调整可在考生申请毕业时,由上外自考办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在毕业审定环节一并处理。
办理时,考生需提供其他高校的准考证原件;对于2002年(不含)之前取得的合格课程成绩,还需携带“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明”原件。
四、其他
(一)本说明自2026年4月1日发布之日起施行。上外自考办以往发布的关于省际转考工作的相关说明与本说明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为准。
(二)本说明由上海外国语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教育考试机构相关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